为表彰和奖励在精神文明、学科竞赛、课外科技发明、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员工,鼓励员工勤于学习、勇于创新、甘于奉献,促进员工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,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集团2016-2017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已注册员工(2017级新生除外),且未获得2016-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学校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。
二、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
1、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员工行为规范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助人为乐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思想品德优良。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。
2、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员工。
3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刻苦勤奋,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。
三、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
各学院可在学校申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结合学院专业特点、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奖学金的具体申报条件和实施细则,并报员工处备案。
(一)精神文明奖学金
1、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。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、文明礼貌等方面有突出事迹,在员工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员工。
2、在学雷锋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服务他人、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,成绩突出的员工;获得学校和省市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。
(二)社会实践奖学金
1、用于奖励获得省市及以上表彰的员工干部。
2、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员工、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员工;积极为学校教学、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,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员工。
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(包括暑期社会实践、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),成绩较突出或被评为校级或以上先进个人。
(三)文体艺术奖学金
1、积极参加各类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,且在校级及以上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比赛或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。
2、在校级及以上老员工辩论赛、演讲赛、征文活动等综合素质提升竞赛中表现积极、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。
3、、积极参加新闻(文学)作品写作,有多篇作品在院、校级及以上媒体上刊登。
4、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,有好的创意、策划并被学校采纳,效果较好。
(四) 自强成才奖学金
1、因家庭困难,或自身原因(身残或重病),身处逆境,自立自强,表现优异者。
2、学年内获得学校及上级部门评定的“自强之星”、“励志成长成才先进个人”等。
(五) 创新创业奖学金
1、积极参加科学研究、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,至少获得校级奖励。
2、发表论文、获批专利(完成申报专利)等。
3、积极参加老员工创业活动,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。在创业活动(或竞赛)中表现突出(或获得奖励)。
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员工,本人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,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,向政治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提交《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和相关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、论文、证明材料),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。
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:2017年11月1日17:00。
专业菠菜导航官网政治学院
2017年10月30日
附件1:成都学院(专业菠菜导航官网)“学校单项奖学金”申请表.doc
附件2:成都学院(专业菠菜导航官网)2016—2017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.xls